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
2.招生选拔方式
招生选拔方式主要采取的是初试+复试的选拔方式。初试采取的是全校统一招考的模式。初试包括英语+教育学+专业课的三门考试。复试为面试+科研情况考核。
3.招生领域和规模
招生领域主要包括三个: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自2018年获得招生资格以来,招生规模为:2018年4人,2019年14人,2020年26人,2021年27人,2022年34人。
4.招生学制和实际毕业年限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自2018年开始招生以来,尚未有毕业生。
二、培养工作主要情况
首先,本单位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主要通过模块课程和学分制,以及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调查等途径进行展开。
在课程方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研修的课程总量不少于20学分。所开设课程包括以下模块:A.公共课模块;B.教育理论模块(不少于6学分),旨在提高学生的教育理论素养;C.教育研究方法模块(不少于4学分),旨在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科学严谨的思想方法;D.教育实务与实践研究模块(不少于6学分),旨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研究方法,总结和提升实践经验、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其次,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并经考核通过后,进行中期考核,对学生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在理论、文献综述、实践研究三方面各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培养单位应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中期考核。考核委员会应综合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研究报告和现场答辩等方面情况,对学生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进行评判。
最后,学生将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和撰写。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通过开题报告确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8万字。
三、培养工作特色
1.招生范围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多元化。从招生培养类别来看,以招收非全日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并逐步扩大招收全日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招生对象的地理范围来看,以江苏省为主,并逐步实现跨省招生、长三角领域招生,全国范围招生的多元化,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群体和中小学教师群体对教育专业博士的认可度。并且,招生对象的工作岗位类别、性别、年龄阶段均有多元化的体现。
2.在适宜处理工学矛盾的基础上,对非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高度重视。对所招收的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皆要求其第一年脱产到校进行正常上课和学习,保证有足够的教育理论训练和教育实践思考、交流时间。
3.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制定理论导师和行业导师双导师制,采取跨学科、跨学校学者群共同参与讲课、讲座和中期研讨的方式。
4.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群体形成学习共同体组织——读书会,并以此为平台进行每两周一次的定期研讨、读书和交流。读书会的读书章程和专业书单,由三个领域的博导团队共同制定。
四、问题与挑战
1.招生对象和培养方式面临的挑战
招生对象限制问题已获得较多的关注,对教研员群体的关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承担中小学教研职责的教研员群体的报考热情。此外,一方面,有一些已经获得硕士学位且工作年限满足5年的,在国家教育体系中小学范围之外的社会教育机构工作的群体,也对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的攻读产生了较大的需求。另一方面,部分报考考生对于以全日制的方式攻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大的兴趣。全日制教育专业博士的培养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系统经验,有待进一步讨论交流。
2.学生的工学矛盾问题
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对待学业时间分配和工作时间分配问题上仍存在较大的困难。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工学矛盾问题主要体现出学生在工学身份转化困难上面。高质量且高频次参与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各个培养环节,包括读书、参观、听课、研讨会、参与博士研究生全国性交流会议等,能更为顺利地适应实践工作的思考和研究者等身份。同时,较多考生所处的岗位需要大量的精力用于实践本职工作,因此有时候在集中性地、深入思考地投入专业知识的研究和学习方面有一些困难。
3. 论文质量提升
目前全国对于区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方法和研究意义,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讨论。在此基础上,如何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既关注了显著的实践问题,又有可推广的理论价值,有严格的研究方法,是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论文既要体现出对教育实践“真问题”的非同寻常的关怀热情,又要站在博士学位的理论水平上去分析和探讨实践问题。应切实区分实践工作报告和博士学位论文的形态、深度和创新程度,鼓励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对全国教育实践工作做出探索性的、创新性的贡献。一方面需要探讨如何建立全国较为统一的、完备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抽查制度。另一方面,也需要探讨是否建立相应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