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科建设 > 博士学位授权点 > 正文

博士学位授权点

2023年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年度总结




    一、学位点基本情况: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招生规模

   (一)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

    (二)培养目标

扬州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发现和研究教育实践问题,引领相关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改革。

    (三)招生规模

自2018年招生以来,每年报考教育专业博士的人数逐年增长。每年的录取名额有所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格。

表1: 招生报考人数总结(2018-2023)

   


表2:录取人数总结(2018-2023)

                           


      二、培养状况

 (一)学制状况

学制四年。在校年限4-8年(含休学)。主要利用第一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和第二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第一个学期的课程主要主要集中在入学第2周至第17周,每周约利用2整天上课。第一学年的第二个学期集中在入学第2周至第17周。其中,第2周至第9周期间,每周集中2天上课。第 10周至第17周,每周集中1天上课。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组联合指导制度。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在第一学年完成课程学习以后,于第二学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和开题。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最低为20学分(其中实践环节6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14学分),课程学习16学时计作1学分。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公共基础课12学分(政治类课程4学分、英语类课程2学分、按教指委要求的学位课程6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5学分。

经过多轮修订,学分要求细化如下: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D999X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32

公共基础课

D999X003

英语(博士)

2

32

D999X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

16

M999Z021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1

16

D05Z003

教育理论研究

2

32

1秋

学科基础课

(三个方向)

D05Z004

教育研究方法论

2

32

1秋

D05Z005

定量研究方法

1

16

2春

D05Z006

质性研究方法

1

16

2春

D05Z001

教育政策分析

2

32

1

专业基础课

(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

D05Z002

教育领导与管理

2

32

2春

D05Z011

中小学课程专题研究

2

32

1秋

专业基础课

(课程与教学论方向)

D05Z012

中小学教学专题研究

2

32

2春

D05Z021

汉语文教育史

2

32

2春

专业基础课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

D05Z022

语言学理论与二语教学

2

32

1秋

小计

16/专业



每个方向的学位课程为16分

M999X016

科研伦理与学术道德规范

2

32

春秋季

必修

D05Z103

经典教育论著选读

2

32

春秋

必修

D05Z007

学校管理专题研究

2

32

3秋

至少选修5学分

(每个方向各选择3门)

D05Z008

教育评估与督导

2

32

3秋

D05Z013

学科教学案例分析

2

32

1

D05Z025

母语课程与教材研究

2

32

3秋

D05Z023

二语习得偏误研究

2

32

2

D05Z024

汉语国际教育前沿问题

2

32

2春

D05Z010

博士论文的写作与规范

1

16

3秋

小计




9

总学分

25

 

(三)专业实践要求

为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总结和提升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导力,应完成两个方面的实践训练,分别包括教育实践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完成的教育实践研究应包括:高校管理实务、校长研究、教育领导与管理之中的2个及以上的实践专题研究项目;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教育实践研究应包括: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科学、社会、体育等课程与教学实务专题之中的2个及以上的实践专题研究项目。实践活动应包括由行业导师带队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见习与调研环节(不少于2个月)。

三、教师队伍建设

 学位点师资力量较强,已形成了以研究导师与实践导师相结合为主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4人,副教授30多人,博士70多人,博士生导师20多人,带头人为陈秋苹教授、潘洪建教授、王定勇教授。建立了研究生培养协同创新实验基地,聘请20多位在本领域有深厚造诣的管理者为教育博士实践指导教师。目前已经形成由老中青教师组合的3个代表性学科研究团队,分别聚焦“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等领域的问题展开协同攻关研究,并依据学生的专业背景选聘专业导师,强化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导师组教师队伍建设。

扬州大学教育博士点有充足的导师和课程教学及实践指导教师,现有博士生导师20多人,参与授课教师30多人人,实践指导教师20多人。所招生的方向均有5位以上的博士生导师。

导师:陈秋苹 冯锐 查永军 刘佳 朱季康 王明忠 潘洪建 刘久成 薛晓阳 张奇勇 徐建星 姚冠新 叶柏森 史华楠 周川 张清 尤玉军 颜军 陈爱国等

任课教师:申卫革、李海龙、刘牧、崔乃文、曹春平、时广军、夏剑、王聪颖、胡天助、艾子、张大为、缪海涛、陈晓明

四、学位授予细则修订

扬州大学对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进行了修订。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是学位申请人申请相应学位的最基本要求,学位申请人达到相应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经严格程序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最突出的建设工作是,完善了对博士毕业生的科研要求。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组织的首次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3 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优秀”,且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三),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二),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 果奖励(排名第一)。

3.获《扬州大学新型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三级以上智库成果(排名第一)。

4.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5.在英文 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 来源期刊(不包括 CSSCI 扩展版和集刊)发表 1 篇论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 1 篇四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2)研究生与其指导教师联名(指导教师排名第一,研究

生排名第二)发表 1 篇三级及以上期刊论文(须与其学位论文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3)正式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排名第一);

(4)获《扬州大学新型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三级以上智库成果(排名前三);

(5)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五);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三)或省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名前二)或省级科研成果奖二

等奖(排名前二);

(6)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公布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所列入的竞赛项目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7)本学科认定的其他有影响力的成果。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组织的首次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3 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优秀”,且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三),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二),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第一)。

3.获《扬州大学新型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三级以上智库成果(排名第一)。

4.在英文 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 来源期刊(不包括 CSSCI 扩展版和集刊)发表论文。

5.在四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报纸类理论性文章。

6.发表的成果被新华文摘或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3000 字以上)。

7.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公布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所列入的竞赛项目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8.本学科认定的其他有影响力的成果。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组织的首次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3 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优秀”,且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

2.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二),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第一)。

3.获《扬州大学新型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三级以上智库成果(排名第一)。

4.在四级及以上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论文。


诚聘英才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 邮编:225002  电话(传真):0514-87975536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