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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扬州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扬大团[2003]23号)

    为了深化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校团支部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其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考评平时的实际工作情况,注重原始材料积累,贯彻勤俭节约的要求,反对考评准备过程中搞形式主义。
    2、绩效原则:着重考评支部工作围绕目标体系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取得的实效。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评小组成员在考评过程中应坚持标准,秉公办事。
二、时间安排:
  自查自评阶段:4月上旬;
  考核评比阶段:4月中旬;
  总结表彰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三、考评方法:
    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团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本办法的要求,通过审阅总结材料、查阅原始档案、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学生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
  1、各支部对照《扬州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中有关内容,进行自查自评,算出自评得分;
  2、准备好能反映支部工作的原始材料、工作台帐等;
  3、考评小组集中查看相关材料;
  4、根据检查情况,考评小组评出检查得分;
  5、根据检查得分在学院内进行积分排名。
五、达标及评优:
  1、达标支部的标准:基础分不低于120分;
  2、校级“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各学院团委在达标支部中选取前20%的团支部,然后根据其基础分、附加分两项总积分择优申报,申报材料中必须含有《扬州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一学年内有成员受到行政或团纪处分的支部不得参加校“红旗团支部”的评比。
  3、达标支部还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申报校优秀学风、工作创新、双学先进、文明示范等四项支部工作特色奖。
  4、对获得校“红旗团支部”称号的支部,可以单独申报一名校级“优秀团干部”。
  5、全校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红旗团支部”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同时对极个别组织涣散、战斗力不强的不合格团支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顿。
六、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扬州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学院          团支部                       200  年    月    日

风建设25

  1、围绕学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学习交流、学习竞赛活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5

  按5、3、2评分,未开展任何活动的不得分,开展但效果不明显扣3分。

   

  2、积极组织同学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种竞赛。

5

  按5、3、1评分,未做任何组织工作的不得分,无人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活动的不得分。

     

  3、支部学习氛围好,每学年支部成员重修率低。

6

  支部成员中每有一人次重修扣0.5分。

   

  4、英语四级通过率高。

5

  按5、3、1评分。学院内同一年级前1/3的支部得5分,后1/3的支部得1分,其余得3分。

   

  5、计算机二级通过率高。

4

  按4、3、1评分。学院内同一年级前1/3的支部得4分,后1/3的支部得1分,其余得3分。

   

社会

  实践

志愿

者活动

25

  1、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布置落实及时总结交流。

3

  未认真布置的扣3分,开学后未组织交流的扣2分,组织交流不及时的扣1分。

   

  2、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高。

6

  按6、5、3、1评分。参与率100%得6分、95%以上得5分、90%以上得3分、低于85%不得分。

   

  3、如实填写社会实践登记表,认真撰写实践报告。

6

  参加人员中实践登记表缺失或填写不实一份扣1分,无调查报告一人扣1分。

   

  4、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效果佳,反响好。

5

  按5、3评分,未开展任何活动的不得分。

   

  5、积极组织、参与无偿献血等活动。

5

  未组织发动的扣3分,体检合格后无故不献的1人次扣1分。

   

文体活动

10

  1、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性文体活动,寓教于乐。

5

  根据记录按5、3、1评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5

  按5、3、1评分,未做任何组织工作的不得分,无人参加院级以上活动的不得分,参加活动未得奖的得3分。

   

合计

达标分合计

150

累计得分

   

50

  1、组织开展的主题活动,在最佳团日活动评比中获奖。

5

  按获奖等级评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校市级3分、院级2分。

   

  2、有支部成员在院级以上各级团学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指院级团委委员,院级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

4

  省级3分/人次、校级2分/人次、院级1分/人次。

   

  3、有支部成员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奖。

10

  按获奖等级评分。国家级8分/件、省级6分/件、校市级4分/件、院级2分/件

   

  4、有支部成员在校市级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作品。

8

  学术类核心期刊6分/篇、省级5分/篇、校市级4分/篇。非学术论文按3、2、1评分。

   

  5、支部或支部成员的先进事迹被媒体报道。

6

  国家级5分/次、省级4分/次、校市级2分/次。

   

  6、支部成员对学校学院工作进行正面报道。

5

  国家级4分/次、省级3分/次、校市级2分/次。

   

  7、个人或集体获省、校、院社会实践活动奖励或青年志愿者奖励。

6

  按获奖等级评分。国家级5分/次、省级4分/次、校市级2分/次、院级1分/次。

   

  8、个人或集体在院级以上比赛或评比活动中获奖(与上述不重复),为学校和学院争得荣誉。

6

  按获奖等级评分。国家级5分/次、省级4分/次、校市级3分/次、院级2分/次。

   

附加分合计

50

累计得分

   

总计

两项总计分

200

两项累计得分

   

申报情况

团支书签名:

       年  月  日

团总支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考评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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