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例会制度
1、学院团委委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讨论或决定团内重大问题,可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吸收基层团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3、团委委员会议和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前团委书记、副书记应先研究议题,做好准备,不开无中心议题,无准备会议。
4、每次会议都应该认真签到、做好记录,对议题的表决或形成的决议应有文字记录存档。
5、团委委员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对集体形成的决议若有不同见解,允许保留,但不得在行动上违反,更不得在会议发表与决议相反的议论。
6、加强组织纪律,团委委员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无传达任务时必须保密。
7、团委书记、副书记要注意检查各团总支贯彻执行团委委员会议决定的情况。
8、团委委员会议的决议和执行情况应分别向上级团委和院党委汇报。
二、工作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及要求
(1)工作要明确职责,尽职尽则。
(2)工作态度要端正,不谋私利,不徇私舞弊,要公平,公正,合理。
(3)工作中要互相帮助,要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合作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4)工作方法要合理、有效、注重效率,敢于创新。
2、考核办法
对在工作中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团委进行指正,向正确方向引导,如一意孤行,办公室将提出批评,并在个人考核表上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免职。
三、团的“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1、支部团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参加,若有事须向团支书请假,任何成员不得无故缺席。
2、支部团员大会每月至少一次。
3、支部团员大会内容
(1)支部团员大会由现任支部委员主持。
(2)讨论院团委、团总支的决议,讨论支委会向团员大会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团员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举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4)讨论每一届支部委员会的该选工作,并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内容
(1)讨论团支部的活动事项。
(2)为团员大会相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5)负责对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考核。
(三)团小组会议制度
1、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团小组会主要任务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号召,学习团的基础知识;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团员实行监督;
(3)密切掌握团小组成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4)酝酿支部选举;
(5)对处分成员,接收新团员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3、团小组的设置原则上以宿舍为单位建立。
(四)团课制度
1、支部应保持每月上一次团课。
2、团课内容
(1)指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2)了解团的基础知识和团的优良传统对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纪教育;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传统和历史;
(4)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部承担,也可请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
四、团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月举行一次,以不影响学习、工作为原则。
2、民主生活会以团小组为单位举行,由团小组长主持。
3、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4、要畅所欲言,交流思想,互帮互助,共同提高,不搞人人过关,形式主义。
5、每次民主生活会可做必要的记录。
6、团小组长应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团支部汇报。
7、团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须请假。
五、团干部培训制度
1、团干部培训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既能从事青年工作又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所需的团干部队伍。
2、基本要求
(1)坚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团干部培训的首要任务
(2)团干部培训工作要面向二十一世纪,重视跨世纪人材的培养。
(3)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作为团干部培训的基本立足点。
(4)强化团干部的岗位必备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培训时,要针对团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3.团干部培训的管理体制
(1)团干部培训工作由各级团组织负责并且由团委组织部或指定专人处理日常工作。
(2)团校是团委培训的专门机构
(3)团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分类实施,分级管理;团委主要负责团总支以上干部培训,团总支主要负责班级、系部团干部培训。
六、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制度
我院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定于每年上半年进行,具体办法可按照以下四步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采取集中讲授团课和个人自学的方法,也可以邀请党政负责同志宣讲形势,团课应至少安排一次,可在周四下午进行;
2、个人小结阶段:每位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各支部以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位团员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4、表彰处理阶段:对于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要为他们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也要对优秀的团员在每年“五.四”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积极的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团组织应积极地向党组织推荐为发展对象。
七、发展团员和超龄离团工作制度
1、团员发展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具体的经常性的工作,同时又是团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贯彻积极地有步骤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
2、支部要根据本单位适龄青年积极分子的数量和质量安排年度发展计划,计划应包括团员发展的对象、数字和准备接收的名单和时间,以及具体的步骤和措施;
3、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
4、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之间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可以申请加入团组织;
5、发展团员的标准是
(1)思想进步,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的纪律,热爱集体,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益关系;
(3)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共同进步。
6、发展团员必须严格向确定发展对象、加强培养考察到接收发展对象入团的组织程序,并须履行下列程序:
(1)要求入团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自愿书由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报团总支审核,学院团委批准;
(5)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6)团员年满28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年满25周岁申请离团的,也可以办理;
(7)团员离团时由支部委员会宣布其离团,并在团员证上办理离团手续,同时报院团委备案;
(8)支部应找超龄团员谈话,肯定他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听取他的意见;
(9)院团委应在超龄团员的入团自愿书和团员登记表中注明何时何地超龄,并把材料交人事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