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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

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实施办法

(试行)

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对新时期切实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团省委《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团,深化共青团改革,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推进团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校团委作为组织单位,负责每学年初制定和发布《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评分细则》,学年末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各学院团委充分发挥各支部团建指导员作用,负责具体指导本学院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建设和对团支部提工作及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二、实施对象

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团支部

三、实施与考核

1.项目划分。主要依据《中国共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团支部职责的基本要求分为基础工作及加减分两部分其中基础工作主要分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活力提升、支部特色五个栏目。加分项目包括团支部各类集体或个人获奖、支部成员在校级团学组织任职情况,依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设置工作减分项目。同时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细则(试行)》设置支部必选及自选工作项目。详见《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评分细则》(下称《细则》,附件)。

2.记录平台。团支部工作成绩单采用学年得分量化的方式予以记录《细则》中记录平台为PU平台的,由各学院团委提供考评数据支撑,其中活动参与类项目签到人数应达到支部人数的四分之三为有效数据;记录平台为智慧团建的,由各学院团委提供考评数据支撑记录平台为教务网的由教务处提供数据支撑其余项目根据基层团支部相关原始资料或证明提供数据支撑。

3.考核时间及程序。(1)每年12月底,各学院团委结合双述双评工作,对本院基层团支部集中开展一次团支部工作成绩单摸排预警;(2)春学期开学第1~4周,各团支部PU上传需认定的材料项目PU上传材料和PU发起活动两类,需PU上传材料的由团支部书记在系统开放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需PU发起活动的由团支部书记于项目开始前在PU发起,并勾选相应项目首次进入需按照步骤填报团支部基本情况。团支部书记对发起申报项目及项目开展情况全权负责。),同时各学院团委对基层团支部上一学年工作成绩单进行审核与评分;(3)春学期开学第5~6周,校团委对学院的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最终复核的团支部工作成绩单的分值对团支部进行星级团支部评定。

四、结果运用

1.评定星级团支部。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分数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学院团委对本院团支部进行星级支部评定。成绩单分数排名位于全校同年级前10~15%(含)的获评“四星团支部”;全校同年级15%~45%(含)的获评“三星团支部”;全校同年级45%~80%(含)的为“二星团支部”;全校同年级80%以后的为“一星团支部”。

2.评选省级奖项。参评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的,应在上一学年中获评“四星团支部”,且其他学年评定为“三星团支部及以上称号;参评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魅力团支书”的,所在团支部应在上一学年中获评“四星团支部”,且其他学年评定为“三星团支部及以上称号。

3.评选校级奖项。参评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应在上一学年获评四星团支部称号;参评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的,应在上一学年获评“三星团支部”及以上称号;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所在团支部应在上一学年获评三星团支部及以上称号。

附件: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评分细则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

 2020年1月10

附件

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评分细则

模块

项目指标

工作内容

项目要求

性质

记录平台

分数

备注

思想政治

引领

(27分封顶)

1.信仰公开课

包括“新思想公开课”“素养公开课”“梦想公开课”“青马公开课”

每学年开展8次

(“新思想公开课”4“素养公开课”4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1分/次

上限10分

2.主题团日活动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时政热点等开展思想引领类团日活动

每月组织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1分/次

上限10分

3.青年大学习

全员参与线上青年大学习活动

每一期平均学习率达到80%

必选

青年大学习平台

3分

每一期平均学习率达到60%

必选

青年大学习平台

2分

集中开展理论学习

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1分/次

上限4分

组织建设

(34分)

1.团支部委员会建设

配齐配优支委会,明确支委分工

每学年按期换届

必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1分

未按要求开展该大项均不得分

2.三会两制一课

支部团员大会

围绕团员发展、团员教育评议、推优推先、推优入党、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8

(2分/次)

支部委员会会议

围绕研究、贯彻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讨论制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和计划,研究团支部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12

(1分/次)

团小组会议

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1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

对团员学生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每学年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2分

年度团员团籍

注册制度

学院团委面向全体团员在团员证上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每年9月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

团课

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定期开展团员学习日”“团员学团章等活动,每一季度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8

(2分/次)

基础工作

(12分)

1.推优入党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

按照规定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开展

必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

2.双述双评

双述:团支书围绕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团十八大精神进行述学;围绕今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述职

双评:团建指导员对团支书述学述职情况进行点评;团员对团支部书记进行评议

每学年开展1次

必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4分

3.智慧团建

及时完成团员、团干信息录入、管理、转接

应录尽录、应转尽转

必选

智慧团建

系统

6分

活力提升

(9分封顶)

1.“两红两优”等各类团内表彰评选

积极参与全国、省、市、校等各级“五四”系列、“魅力团支书 活力团支部”等评选表彰争创推报工作

支部或支部成员获得国家级团内表彰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3分/项

同类别奖项,只计最高级别获奖

支部或支部成员获得省级团内表彰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项

同类别奖项,只计最高级别获奖

支部获得校级团内表彰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1分/项

同类别奖项,只计最高级别获奖

2.“百强千优”基层团支部评选

积极参与“百强千优”评选争创推报工作

支部或支部成员获得表彰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项

3.承担上级团组织工作项目

积极承担校团委、院团委等上级团组织的各类工作项目

承担校团委工作项目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项

承担院团委工作项目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1分/项

上限4分

支部特色

(10分封顶)

1.支部特色项目

凝练支部特色,开展思想引领、文化涵育、素质拓展、创新创业、心理健康、队伍建设等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特色活动

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

自选

PU平台

发起活动

2分/次

上限10分

(8分封顶)

1.集体荣誉

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

除团内表彰以外的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3分/项

同类别奖项,只计最高级别获奖

获得省级先进集体

除团内表彰以外的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项

同类别奖项,只计最高级别获奖

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事迹

支部或支部成员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表彰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项

2.个人荣誉

支部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除团内表彰以外的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1分/项

上限4分

3.校级团学组织任职

支部成员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副主席

任满一年,取得聘书

自选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1分/人

1.换届选举

未按团章规定定期完成换届选举,配齐团干部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5分

2.团员发展

团员发展不规范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5分

3.团费收缴

未按规定收缴团费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5分

4.第二课堂

每学期人均获得积分低于8分

PU平台

5分

5.社会实践

有支部成员社会实践评估未“合格”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人

6.违纪情况

有支部成员被处分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2分/人

7.社会影响

产生了较大社会舆情负面事件

PU平台

上传材料

院团委审核

5分

备注:成绩单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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