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试点,加强社会协同,汇集多元育人力量和育人资源,聚焦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工作,爱德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爱基金专项-薪火工程项目助学金。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助学金、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活动等,以更好服务于农村籍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成长、成才、成业。
一、资助目标
1.教育助学,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有所成。
2.全人发展,帮助学生开拓视野,不断成长和进步。
3.培育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关注社会和生活环境。
二、资助对象
相关学院2024级农村籍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院名单及推荐名额,附件1),资助名额15个。
三、申请条件
1.必须是当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大一学生。
2.入学前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
3.获得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其中品学兼优以及单亲、残疾、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残疾、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康复的学生优先。
4.品行端正,品质优良;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其他:无直系亲属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有其它固定收入(救济金除外)。未享受除政府救助外,其他社会机构的资助。
四、资助标准
四年制本科学生,对受助学生提供四年资助,每年资助学费和生活费5,000元人民币。
五年制本科学生,对受助学生提供五年资助,每年资助学费和生活费5,000元人民币。
助学金按学期拨付,秋季学期3500元/学期,春季学期1500元。
五、申请及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薪火工程项目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省助系统导出,签字手写,免申即享的学生需将表格中缺失信息填写完整)。
2.学院初审:依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资料,并结合学生个人品德,积极乐观、志愿服务、感恩之心以及未来规划等,按照推荐学生数组织学生参与学校面试(差额评审)。
3.学校评审:协同爱德基金会对申请同学进行面试,审核并确认受助学生名单。
六、过程管理及取消资助情况
1.过程管理:积极参加工作坊及各类公益活动,每学期提交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及学生成长报告。
2.取消资助情况: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
2)无心向学、该学期挂必修课两门及以上或连续两学期挂必修课。
3)将助学金挥霍浪费。
4)瞒报真实家庭经济状况。
5)长期未参加薪火工程项目活动、未提交学期汇报。
6)连续两学期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未能达到该学年项目组要求,未能践行项目培养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