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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伯藜学社专项计划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强化社团化育人实效,引导受助学生激发自身潜能,提升综合能力,实现精准资助与发展型资助有机结合。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伯藜学社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扬州大学全日制2024级本科新生(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有创业梦想,愿意服务基层社会。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俭朴节约。

(五)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完成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六)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优先考虑积极进取且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意愿较强的学生。

(七)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其在社培养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本学年必修课挂科两门及以上(含补考)。

3.不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4.年度参与学社活动与工作时长低于40小时。

三、名额及资助内容

(1)各学院至少推荐1人,推荐总名额30名。

(2)培养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

(3)入选学生可享受参与学业帮扶、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研学实践、伯藜支教、陪教等项目以及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提供的资助育人项目。

(4)学生资助中心将依据综合表现进行考评,考评优秀者将推荐参与下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伯藜学社骨干竞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申请及评选程序

(一)政策宣传:各学院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伯藜学社专项计划”宣传工作,向学生介绍评选条件,组织学生申报。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关注学生品行、诚信、好学、创新创业等方面。

(四)学校审核:学校会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最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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