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教育博士旨在培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有扎实的实践工作基础,同时具备学术创新潜质,能为国家教育改革作出贡献,助力教育强国的复合型人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遵循综合评价、多元考察的原则选拔教育博士候选人。学院根据材料初审成绩,按1:1.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经征询考生参加复试意愿,扬州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及名单如下所示。
一、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考核(40%):考核内容为1门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时间
1. 专业基础考核(笔试)
科目:教育学
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3:00—15:00(迟到15分钟不能进场)
地点:教育科学学院报告厅
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参考书目:王道俊,郭文安. 教育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
时间:2025年3月4日 上午9:00
地点:
教育科学学院206
教育科学学院210
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硕士学位证原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