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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设置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缩写为Ed.D),旨在培养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高级专门人才。我院于2018年获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实践工作。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两个专业方向。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指委发(201101]的精神,扬州大学在教育博士的课程设置上,将围绕“研究型的专业人员”这一培养目标,注重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综合知识与能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贴合教育发展对专业化管理者、专家型教师及教育家培养的总体要求,课程内容力求反映教育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课程教学采用了模块课程和学分制。所开设课程包括公共课模块,教育理论模块,教育研究方法模块和教育实践研究模块。建立了系统的、全面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过程将采取专题研讨、小组讨论、现场研究与团队学习等方法。实施导师组指导方式,由主导师和行业导师共同辅导。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积极为学生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热爱教学与科研,关爱学生,帮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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